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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裁定继续对中国过硫酸盐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4/2/28 15:29:31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2月24日作出日落复审裁定,继续对从中国进口的过硫酸盐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6名委员一致认定,取消对从中国进口的过硫酸盐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可能导致在可预见的时间内继续或再次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

根据美国贸易救济政策程序,由于美国商务部此前已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的肯定性裁定,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当天的裁定表明,美国将继续对从中国进口的过硫酸盐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加权平均税率为119.02%。

美国政府从1997年开始对从中国进口的过硫酸盐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美国商务部2013年3月发起针对该产品的第三轮日落复审。(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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