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是:进出口服务网 > 新闻资讯

美国正式确认中国输美鲶鱼产品监管体系等效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9/12/30 9:00:39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新华社北京11月6日电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表示,2019年11月5日,美国《联邦纪事》公布了中国鲶鱼输美的最终规则,确认中国鲶鱼监管体系与美国等效。中国是全世界仅有的3个被列为有资格继续向美国出口鲶鱼的国家之一。此前,中国输美鲶鱼监管体系已顺利通过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的文件审核和现场验证。

  2015年12月,美国出台《鲶形目鱼类及其产品强制检验法规》,规定出口国必须参照美国监管体系对输美鲶鱼实施等效监管,否则将丧失对美出口资格。该法规出台以来,中国海关与美国农业部多次进行磋商,并3次向美方提供文件审核材料,2次接待美方现场检查。由此,一方面促成美方延长法规过渡期、减少不合理评估项目,降低贸易成本;另一方面,指导出口企业根据法规要求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升自检自控水平,保障出口产品符合要求。美国是我国鲶鱼产品第一大出口市场,占我国鲶鱼出口总量的90%以上,此次美国确认我输美鲶鱼产品监管体系等效,将对我输美水产品贸易产生积极影响。

  信息来源:新华网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编译或摘编文章原文均来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

  • 扫二维码关注进出口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关注公众号
网站简介 | 帮助中心 | 网站建设 | 订购广告 | 网站律师 | 付款方式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010-89438819 京ICP备12042581-2
进出口服务网(www.ciedata.com)版权所有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