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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部署2008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来源:商务部 | 时间:2008/9/8 10:49:26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为贯彻落实2008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近日,商务部下发《关于做好2008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2008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作出部署。

  据统计,截至2007年底,全国当年建设农家店10万家,累计建设农家店26万家,覆盖75%的县市,近3亿农民受益,实现了三年建设规划目标,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正在形成。“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成为各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在2008年抗灾保供中,灾区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加大配送力度,依托农家店将生活必需品及时送到灾民手中,在维护市场供应和稳定市场价格方面发挥着骨干作用。

  《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巩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成果,在总结前三年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制定2008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规划,继续在具备条件的县(市)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要采取积极措施鼓励承办企业到偏远地区建设农家店。对农家店已经覆盖的地区,工作重点应放在提高商品配送率和网络的信息化建设上,不断巩固和提高网络建设水平。

  《通知》提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同当地财政、发改、税务、工商、金融、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农业、邮政、烟草、供销等有关部门沟通与合作,用好用足已有的促进政策,研究出台新政策,促进“一网多用”,形成农村流通的良性发展机制,共同推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持续健康发展。

  《通知》强调,各地应按有关文件要求做好项目质量管理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好项目验收工作,并制定质量抽查验收整改制度,加强对已验收农家店的管理,确保农家店管理不放松不滑坡、商品配送率不降低不回落。

  《通知》还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效措施和建议;要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农家店店长培训,帮助农家店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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