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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湄公河次区域六国达成“昆明共识”交通走廊向经济走廊转型

来源:商务部 | 时间:2008/9/9 9:12:11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图片来源:公共商务信息新闻采编中心 摄影:厉宝骏



  来自大湄公河次区域(GMS)六个成员国中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和亚洲开发银行的高级官员6日在云南省省会昆明达成“昆明共识”,提出加强东西、南北及南部经济走廊合作,突出交通走廊转型为经济走廊。这标志着GMS合作在向更深、更广的领域发展的道路上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据介绍,“昆明共识”中包含两个重要文件,即GMS南北经济走廊发展战略行动计划要点和GMS经济走廊论坛的职权范围。同时,GMS经济走廊论坛正式成立。

  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当日举行的首届GMS经济走廊论坛上说,经过GMS各国过去多年的不懈努力,走廊城市间的铁路、公路、水运等基础设施建设已初具规模,为本区域的经济增长空间和一体化进程创造条件。

  陈德铭指出,由于GMS各国政策规定的不协调而导致这些基础设施的优势不能得到充分发挥,与此关联的社会、环境问题也日益呈现。当前,GMS各方需继续巩固基础设施合作成果,包括加快建设连接泰国清孔和老挝会晒的跨湄公河大桥,在2011年实现昆曼公路的全线贯通,并尽早实现泛亚铁路东线、西线、中线的贯通。同时,加快GMS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设。

  陈德铭说,GMS经济走廊论坛作为一个长效机制,为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议事对话和信息共享的平台,解决了目前地方政府和企业直接参与次区域合作渠道狭窄的问题,有利于调动走廊沿线地方政府和企业与GMS合作的积极性,促进技术和资金的合理运用。

  此前,在GMS合作框架内,有GMS领导人峰会、部长级会议、高官会和工作组会等,缺乏区域内地方政府和企业参与沟通、交流的长效合作机制,经济走廊论坛的设立将大大弥补现有机制的不足。

  “经济走廊将推动和帮助那些参与区域规划和经济走廊发展的边境省地方政府。”老挝政府常务副总理宋沙瓦•凌沙瓦说。

  宋沙瓦•凌沙瓦说,GMS各方应探寻合适方法,加强GMS框架间的联系,其中包括扫除所涉及的政策、法规限制的各种障碍以及在贸易、运输管理上的制约章程。

  泰国商务部副部长威伦•德查派汶认为,除了贸易机遇,南北经济走廊还将为农业、农工业、资源型产业和新技术产业创造投资机会,旅游业和物流业也将从中受益。

  “通过利用GMS经济走廊,不仅缅甸,所有的成员国都期望由此受益,发展基础设施,提高人民收入和生活水平。但经济走廊的建设并非易事,需要所有相关政府、组织和个人形成合力。”缅甸商务部部长丁乃登表示。

  中国商务部提供的数据显示,近年来,中国与次区域其他国家之间双边贸易投资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2007年,中国与次区域其他五国的双边贸易总额达530亿美元,同比增长32%。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是1992年由亚洲开发银行牵头,中国、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泰国等澜沧江——湄公河沿岸六个国家共同参与的一个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1998年举行的GMS第八次部长级会议提出了经济走廊的概念,其含义是将交通走廊的建设与经济发展相结合,为各国之间的合作与往来提供便利。

  经济走廊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交通走廊建设阶段、物流走廊建设阶段、经济走廊建设阶段。按照GMS交通运输网络的总体布局,GMS经济走廊包括:南北经济走廊、东西经济走廊和南部经济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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