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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乡大蒜成为欧盟地理标识保护性产品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09/12/15 10:39:27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近日从山东省金乡县有关部门了解到,“金乡大蒜”地理标识日前获欧盟认可,明确金乡大蒜成为欧盟地理标识保护性产品。

  据了解,金乡大蒜此次与欧盟达成的地理标识互认协议将受到欧盟各国的法律保护,成为金乡大蒜进军国际市场的“护照”。金乡农业特色鲜明,常年种植大蒜六十万亩,被命名为中国国家级农副产品加工示范基地。

  金乡大蒜被命名为中国名牌产品,出口一百五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量占中国全国出口总量的七成,年创汇二亿多美元。目前,金乡县大蒜在欧盟市场的年销售量约二十万吨。

  金乡县位于山东省西南部,被誉为“中国大蒜之乡”、“中国圆葱之乡”、“中国金谷之乡”和“中国诚信之乡”,被国家命名为“中国最具投资价值旅游名县”。金乡县因交通区位优势、产业特色明显、居住环境优美、旅游资源丰富、投资环境优越入选中国“共和国六十年最具投资潜力百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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