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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变更对人参浓缩液及红参浓缩液的残留溶液的检查要求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0/1/6 15:04:46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2009年12月23日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局公布对进口的人参浓缩液及红参浓缩液的残留溶液的检查要求进行变更。
  主要内容:
  1.  对象产品:从所有国家进口的人参浓缩液、红参浓缩液;
  2. 检查项目:当初:残留溶液(甲醇,丙酮),(标准:不检出),
        变更为:残留溶液(甲醇,丙酮),以天然认定范围最大值为准(甲醇:1,282mg/kg以下,丙酮:27mg/kg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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