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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商务局、药监局联手 加强药品流通管理工作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0/3/22 10:56:55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近日,根据国家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的通知》的精神,青岛市商务局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管理工作的贯彻意见。
  一是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工作部署,积极参与做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相关各项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推进流通领域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规范企业自身经营行为,依法加强对药品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三是提高药品流通行业管理水平,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发展现代营销方式,提高药品流通行业的组织化程度。四是健全工作体系。各级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尽快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工作机制,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尽快熟悉和掌握本地药品流通行业情况,为日常业务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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