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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再引争议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0/3/12 9:55:14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牛越生在两会上提交了“关于提高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的提案。此前,全国人大代表、江汉石油管理局局长张召平也建议调整石油特别收益金保障企业合理利润。对此,部分业内人士认为有一定合理性,但也有人激烈反对。

据牛越生介绍,目前石油特别收益金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未体现石油企业生产成本,如受钢材等原材料生产成本刚性上升、老油田进入开采后期等因素影响,大多数油田原油成本已超过每桶40美元的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加上国有石油石化企业现仍承担维护矿区社会和谐稳定任务,每年需负担数百亿元本应由公共财政支付的社会性支出,油田企业实际上已无“特别收益”可言。

对此,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也在两会期间表示,石油特别收益金现在是每桶40美元起征,目前国际油价已经涨到80美元,建议能不能适当提高起征点。

此前,全国人大代表、江汉石油管理局局长张召平曾指出,石油特别收益金自2006年3月征收以来,对于增加中央财政收入、补贴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带来了石油企业效益下降、竞争力削弱,建议提高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

上述提议在息旺能源石化分析师李莉看来有一定合理性。“在去年成品油定价机制的影响下,石油的下游产业收益要高于上游产业。而今,国际国内形势有变,上调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有助于缓解企业的生产成本压力,平衡上下游的利益关系从而提高企业产油积极性。”李莉对本报记者说。

但她认为,到底上调多少还应从国家整体出发,不应只考虑石化行业单方面的利益。

不过,这一提议在另一些业内人士处却遭遇极大反弹。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昨天指出,“正是由于中石化、中石油的垄断高利润,国家才对其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的。‘利润受到影响’,‘没有生产积极性’等均不能作为上调起征点的充分理由。”

“既然中石化、中石油都‘没有积极性了’,为什么还不开放这个市场,让‘有积极性’的企业来干呢?”韩晓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另一位业内人士则认为,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可以调控石化企业高利润,而此类收益金能够支持弱势产业和弱势群体,达到“用之于民”的目的。(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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