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是:进出口服务网 > 新闻资讯

欧盟对中国铝轮毂征收20.6%临时反倾销税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0/5/17 15:00:03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2010年5月11日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宣布,欧盟委员会初步裁定从2010年5月12日起欧盟将对从中国进口的铝轮毂征收20.6%临时反倾销税,征收时间至少为6个月,同时欧盟委员会还将展开进一步调查,以确定是否有必要长期征收该税。
  该反倾销案始于2009年6月29日,欧洲车轮制造商协会(EUWA)代表欧盟6家铝轮毂生产商欧盟委员会递交了“对中国铝轮毂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的申诉书,欧委会随即在8月3日正式照会中国,8月1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宣布正式对中国对欧出口铝合金轮毂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据路透社消息,欧盟方面称,这一决定是为平息欧洲手工业者对“不公平竞争”的抱怨。报道中说,由27国组成的欧盟执行机构欧盟委员会指出,一项调查于11日公布的调查称,宝马、雷诺等汽车品牌正在使用的从中国进口的铝车轮,“已经伤害了欧洲的生产者的利益”。调查称,由于进口的中国产品价格低廉,欧洲的手工业者在生产、销售以及市场份额上均遭遇不小的挫折。
  据中汽协估计,该反倾销税的裁定将对我国大约46家制造企业受到影响,其中影响最大的是位于秦皇岛的中信戴卡轮毂制造有限公司(下称“戴卡”),以及位于浙江的民营企业万丰奥威。戴卡是世界规模最大的汽车铝合金车轮企业,每年生产能力接近2000万只铝合金车轮,其中1500万只出口到欧盟市场,这些企业主要为奥迪、宝马、雷诺等高端车企提供原厂配件的供货商,该案也将会影响占全球市场份额超过30%的中国铝合金轮毂制造企业将很难进入欧盟市场。
  对于此次欧盟委员会的反倾销案,商务部也曾表示:首先,欧洲轮毂制造商协会递交的申诉书在申请人资格、替代国选择等方面存在问题,不符合WTO反倾销协议的有关规定,欧委会应该进行严格的审查。第二,中国相关企业以高于国内市场的价格出口铝合金轮毂,并不存在倾销。第三,据中国海关统计,2008年7月至2009年5月,中国对欧出口的铝合金轮毂占欧盟市场份额不足8%,不会对欧产业造成损害,对华发起反倾销调查没有必要。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

  • 扫二维码关注进出口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关注公众号
网站简介 | 帮助中心 | 网站建设 | 订购广告 | 网站律师 | 付款方式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010-89438819 京ICP备12042581-2
进出口服务网(www.ciedata.com)版权所有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