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是:进出口服务网 > 新闻资讯

环保部酝酿进口废船环保管理新规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0/5/20 15:43:11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环境保护部正在制定的《进口废船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试行)》,近日完成征求意见稿。未来,只有符合该《规定》的企业才能获得进口废船加工利用的资质。

根据新形势发展的要求,为加强进口废船管理,环保部拟出台《进口废船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并征求了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国拆船协会、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等14家单位的意见。《规定》征求意见稿对进口废船加工利用企业提出了9条限制性条件,其中包括:具有特别规定的废船拆解的设施、设备、场地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并经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申请进口数量与加工利用能力相适应,进口口岸符合就近原则和国家有关口岸管理规定;近两年内没有出现《规定》中特别要求的违反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等。同时,《规定》还列举了首次申请进口废船应该提交的证明材料。

中国拆船协会会长严鹤鸣表示,《规定》将为坚持绿色拆船、实践绿色拆船、履行国际公约创造有利条件。中国拆船协会将积极配合环保部完成《规定》的修改完善、制定和实施工作。另外,严鹤鸣提出建议,在对拆船企业绿色、规范行为提出要求的同时,《规定》也要考虑提高行政效率、简化审批手续、减少企业负担等方面的内容,以促进拆船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人士表示,该公司希望能重新进入拆船领域,并已在设施、设备、有害物质处理以及地方环保部门许可等方面具备了条件,因此希望环保部新规能够尽快出台。

分享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

  • 扫二维码关注进出口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关注公众号
网站简介 | 帮助中心 | 网站建设 | 订购广告 | 网站律师 | 付款方式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010-89438819 京ICP备12042581-2
进出口服务网(www.ciedata.com)版权所有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