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是:进出口服务网 > 新闻资讯

越南调整老挝商品进口配额

来源:http://www.cacs.gov.cn | 时间:2010/6/25 10:42:20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越南工贸部6月16日发出第27/2010/TT-BCT号通知,调整2010年从老挝进口商品配额。其中,2010年稻谷和大米(比例为2:1.2)配额为4万吨,烟草3000吨。新配额有效期自2010年8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根据越南工贸部2009年11月发布的第34/2009/TT-BCT号通知,产地为老挝,2010年度配额内商品进口税率为0%

分享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

  • 扫二维码关注进出口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关注公众号
网站简介 | 帮助中心 | 网站建设 | 订购广告 | 网站律师 | 付款方式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010-89438819 京ICP备12042581-2
进出口服务网(www.ciedata.com)版权所有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