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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将延至年底

来源:http://cccme.mofcom.gov.cn/ | 时间:2010/7/27 10:15:45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从安徽省商务厅获悉,安徽省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限将延长至今年年底。据安徽省商务厅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安徽省汽车以旧换新6759辆,拉动汽车消费5.6亿元。

  此前,为加快淘汰老旧汽车、“黄标车”,促进节能减排和资源利用,财政部、商务部、环境保护部下发通知,决定延长实施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政策实施期限由2010年5月31日延长至2010年12月31日;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的受理期限由2010年6月30日延长至2011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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