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是:进出口服务网 > 新闻资讯

泰国对展会业的现行扶持政策

来源:http://ccn.mofcom.gov.cn | 时间:2010/7/26 10:13:27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泰国的展会业在东南亚各国中处于领先地位。1998年亚洲金融风暴之后,泰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展会业发展的优惠措施,诗丽吉皇后国家会议中心(QSNCC)、蒙通他尼展览中心(IMPACT)、曼谷国际展览中心(BITEC)等一批具有国际水准的会展中心的先后投入使用,标志着泰国展会业近年来的飞速发展。

  泰国会议展览局(TCEB)是具体负责实施政府对展会业扶持政策的专门机构。凡是在泰国举办商业展会的国内外会展商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政府资助。政府资助的目的旨在:1、吸引新的国际贸易展会在泰国举办;2、增加在泰国举办展会的国际参展商和采购商人数;3、提高泰国现有展会的规模和效益或者升级地方性展会为国际性展会。TCEB的支持补助方案包括非资金支持和资金补助两个方面。

  一、支持补助方案实施程序

  (一)提交申请和确认

  主办方应至少在展会举办前6个月向泰国会议展览局提交一份支持申请表(RFS),连同以下证明文件:1、展会营销计划;2、展会情况说明书;3、展会场地平面图;4、以前举办展会的总结报告。

  泰国会议展览局收到申请后,经对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将给主办方发送一份资金或者非资金的支持确认函。

  (二)现场审计

  为了保证申请者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泰国会议展览局将指定一家外部监查公司在会展期间进行现场审计。主办方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并在会展开始前一个月与审计公司进行沟通协调。

  主办方在会展期间还要给泰国会议展览局提供一定的场地或空间以便其开展一些公共宣传活动。

  (三)总结报销
 
  会展结束后,主办方要填写一张附有相关数据的展会报告表(ER),连同总结报告一起上交给泰国会议展览局。

  收到主办方提交的报告后,泰国会议展览局将对审计数据进行核实,然后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主办方可以获得的实际补贴金额,并将正式确认函送达主办方。

  收到泰国会议展览局的实际补贴金额确认函后,主办方要给对方开具一张金额与确认函相同的发票,泰国会议展览局将在收到发票后的30天内支付现金给主办方。

  二、非资金支持的具体内容

  (一)现场考察服务

  为使国际会展商了解泰国的展会环境和政府提供的服务,泰国会议展览局为没有设立分支机构且首次在泰国举办展会的国际会展商提供一项名为“现场考察”的服务。

  主办方需在抵达泰国前至少二周向泰国会议展览局提交“现场考察申请表”。泰国会议展览局提供的服务包括:2张经济舱机票;2个房间3个晚上的住宿;协助安排拜访相关的政府机构和主要商协会;在泰期间的交通安排;专业翻译人员;休闲活动。

  (二)信息资讯服务

  泰国会议展览局可向国际会展商提供当地的市场状况、饮食文化和新闻媒介等商业信息,及提供举办展会的可行性研究分析等等。

  (三)市场推广服务

  1、泰国会议展览局通过国外代表机构为主办方举办展会开展对外推介活动;

  2、为主办方在泰国的宣传推广活动提供户外广告、网页链接、和新闻简讯等方面的支持。

  (四)协助筹备服务

  1、为参加展会的人员入境和物资通关提供便利和支持;

  2、协助主办方邀请泰国政府官员和当地知名人士参加展会开幕式或者作主题演讲;

  3、协助推荐展会场地,推荐展会服务公司,协调安排展会的现场安保。

  三、资金补助的具体内容

  泰国会议展览局为在泰国境内首次或者再次举办展会的公司提供资金补助。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首次举办展会的补助

  申请补助的展会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举办的展会必须是国际性的,即国外参展商人数占参展商总数的10%以上或者外国采购商人数占采购商总数的5%以上;

  2、展会的场地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

  3、展会属于第一次在泰国举办。

  符合条件的展会的资金补助标准则根据外国参展商和采购商人数来确定,具体如下:

  首次举办展会的资金补助标准

  国际参展者人数(包括国际参展商和国际采购商) 补助金额(铢)

  小于100 只能申请非资金支持

  100-250 20万
  251-399 50万
  400-599 80万
  600-999 120万
  1000-1499 150万
  1500-2999 200万
  大于3000 200万另加展会场地租金的50%

  (二)对非首次举办展会的补助

  1、资格条件:申请补助的展会需符合以下条件:(1)举办的展会必须是国际性的,即国外参展商人数占参展商总数的10%以上或者国外的采购商人数占采购商总数的5%以上;(2)展会场地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3)展会不属于首次在泰国举办。

  2、补助标准:

  (1)展会在以下任何一个方面取得进步则可获得20万铢的资金补助:国际采购商人数增加;采购商所属国家数量增加;国际参展商人数增加;参展商所属国家数量增加;场地面积增加10%以上。

  (2)比照上届展会的国际采购商和参展商人数,按每增加一人给予3000铢现金补助。

  3、特别补助:对在2009年4月到2010年9月期间非首次在泰国举办的展会可申请金融危机期间的特别支持。具体标准如下:

  金融危机期间非首次举办展会的资金补助标准

  国际参展者人数(包括国际参展商和国际采购商) 补助金额(铢)

  200-400 20万
  201-800 50万
  801-1200 80万
  1201-1500 100万
  1501-2000 150万
  2001-5000 200万
  5001人以上 250万

  (三)展会的国际推广活动

  主办方在下列国际性活动中发生的费用可以向泰国会议展览局报销:1、国际营销活动,比如,在国外举办新闻发布会或者研讨会;2、国际广告活动;3、国际公关活动。

  主办方申请补助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由主办方人员签字的支付发票复印件;2、由主办方赞助的国外重要客户的飞机票或者登机牌原件;3、由主办方赞助的国外代表团的人员名单和所住酒店的食宿纪录;4、参加主办方组织的新闻发布会或者招待会的人员名单。

  值得注意的是,泰国会议展览局的所有的资金补助必须在年度预算内按照谁先申请谁先获得的原则进行审批,直到可供分配的预算资金使用完毕。如果当年的预算资金已经分配完毕,泰国会议展览局保留取消对申请者进行补助的权利。

分享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

  • 扫二维码关注进出口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关注公众号
网站简介 | 帮助中心 | 网站建设 | 订购广告 | 网站律师 | 付款方式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010-89438819 京ICP备12042581-2
进出口服务网(www.ciedata.com)版权所有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