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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拟改特惠关税制度或伤“中国制造”

来源:http://ccn.mofcom.gov.cn | 时间:2010/8/10 16:34:11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日本官方正准备修改针对发展中国家进口产品的特惠关税制度,此举被解读为纠正中国在各国共享的特惠框架中的“独享”状态。但这种做法可能引发日本贸易商的不满。

  日本从1971年开始实施特惠关税制度。特惠关税制度以支援发展中国家、缩小南北差距为目的,实施国(地区)从发展中国家(地区)进口农产品和矿工业产品时,其特惠关税的税率要比一般关税低。到2009年4月为止,共有140个国家和14个地区享受日本特惠关税,其中就包括中国。在这当中,农产品享受特惠关税的品种为340种,矿工业产品享受特惠关税的约3200种,合起来为3540种。不过,如果某种进口产品对日本国内相关产业造成损害,日本政府可下达政令停止特惠关税。此外,如果任一国家(地区)输日产品享受到的特惠关税比重超过20%,那么超额部分便不再享受。根据日本的官方统计数字,2009财年,各国进口产品适用于特惠关税的品种为3500种,约占进口产品的60%,其中1180种被认为对国内产业造成了一定影响。

  在日本当前特惠框架下,一个国家的最高利用限度为20%。日本财务省的调整方案是将之下调到10%至15%。该调整方案预定于今年秋天送交相关审议会、政府税制调查会进行研究,2011年向国会提交关税暂定措施法修正案。调整后的特惠关税将在下一财年实施。据悉,特惠关税制度在2001年已修改过一次,一个国家利用上限从此前的25%下调到现在的20%。

  本次日本打算降低特惠关税上限,其中的大背景是,中国输日产品急剧增长,年进口额超过10万亿日元。统计数据显示,日本特惠关税额度为55亿日元,其中约20%中国享用,2010年度在78个制品领域中有36个领域利用特惠关税,已达到上限,品种在500种以上。日方认为,调低一个国家的利用上限,就可以减少中国的利用份额,这样便可让惠于其它发展中国家。

  还有一种声音认为,中国商品的国际竞争力已经很强,不再适宜享受幅度过大的特惠关税。《日本经济新闻》以丝制领带为例说,日本年进口量为100亿日元,如果按一般税率,要缴纳13.4%的关税,享受特惠关税后,税率为零。

  不过,下调特惠关税的上限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关税的提高,可能对中国相关出口企业造成伤害,特别是微利的纺织服装行业。另一方面,也增加了日本从中国进口的部分成本。日本贸易振兴机构中国东北亚课负责人认为,日本不少中小贸易商基本上是从特定的中国生产地进口衣料和日用品,调低特惠关税上限,这些贸易商的收益可能大幅下降。另外,日本很多企业已把生产线挪到中国,还有的日本企业正在准备这样做,下调特惠关税上限将对这些企业带来不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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