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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与台湾地区的二甲基甲酰胺 (DMF)进出口贸易量将上升

来源:http://acs.mofcom.gov.cn | 时间:2010/8/13 14:06:21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海协会与海基会正式签署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和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聚氨酯多个产品被纳入大陆方面早收产品清单,它们是DMF(二甲基甲酰胺,税则号29241910)、TDI(甲苯二异氢酸酯,税则号29291010)、THF(四氢呋喃,税则号29321100)、PTMEG(聚四氢呋喃,税则号39072010)和泡沫聚氨酯制人造革及合成革(税则号39211310)。以上产品的进口税率目前在6-9%之间。按照约定,如果协议在今年下半年生效,以上产品从台湾地区进口的关税将从明年1月1日起全部下降到5%,2012年1月1日起将全部降为0。在早期收获清单当中,台湾地区将会对大陆出口的DMF(二甲基甲酰胺,税则号:29241910)在ECFA生效之后第一年将关税由2.5%降低为零。而中国大陆对台湾地区进口的DMF会在ECFA生效之后第一年将关税由6.5%降为5%,第二年关税由5%降为零。ECFA签署后,如果顺利通过审议,两岸同步降税最可能的时间点会是在明年元旦。双方零关税的趋势下,未来大陆与台湾地区的DMF进出口贸易量将呈上升势头。2008和2009年进口DMF当中,来自台湾地区的数量虽然占全年总量的比例不大,且自2009年所占比例较2008年有所下降,而来自韩国货源大幅增加。而近期签署的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当中所涉及到的税率变化或将改变近几年来台湾地区货源在大陆市场的份额。2008和2009年中国大陆DMF出口国家和地区当中,以日本、台湾、韩国和印度等周边国家和地区为主。其中,出口至台湾地区的数量均占到这两年出口总量的将近20%。而待两岸双方签署的该协议生效后,台湾地区从大陆进口DMF数量也将有望增加。(来源:化工产业损害预警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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