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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关税时代我国机电产品出口低碳是通途

来源:http://www.acs.gov.cn/ | 时间:2010/11/10 16:25:39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哥本哈根气候峰会在各国谈判角逐和利益博弈中落下帷幕,以一个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暂告段落。但是,人散曲未终,围绕发展空间和发展权的谈判仍将继续。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斗争中,碳关税成为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嫁排放成本、施加减排压力的重要武器,锋芒已隐隐逼人。碳关税一旦实施,连续15年保持我国第一大类出口商品地位的机电产品,将首当其冲受到严重影响。及早研究应对碳关税的全方位措施,走低碳发展道路,有利于化挑战为机遇,转变机电产品出口增长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解读碳关税

碳关税指对进口高耗能产品征收碳排放关税,属于“边境调节税”的一部分。2009年6月,美国众议院通过《清洁能源安全法案》,宣称将从2020年起对未达到碳排放标准的外国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以法国、意大利为先锋的欧盟成员国也积极呼吁对中国等没有强制减排义务的国家进口产品进行边境税收调节。

1、碳关税与碳税的区别

碳税是在一国境内针对二氧化碳排放课征的税收,通过对燃煤和石油下游的汽油、航空燃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产品,按其碳含量的比例征税,以减少化石燃料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瑞典丹麦意大利等已在本国征收碳税。碳税与碳关税的本质区别在于碳税的实施范围在国内,而碳关税则针对的是进出口贸易。

2、碳关税的实施机制

欧盟部分国家拟对来自未承担量化减排义务国家的进口产品加征碳关税,使其税收标准达到与本国产品的同等水平。同样,允许出口国对国内生产的出口产品进行相应的税收返回,以保证该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美国初步设想的碳关税实施机制则相对间接,要求进口商或国外出口商基于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从国际碳市场或区域性碳市场购买相应的碳排放信用,使其等量于本国的生产商。

3、碳关税的深刻背景与意图。

道义上,高举节能环保大旗,将碳关税打造为减排利器。发达国家借气候问题占领“拯救人类共同家园”这一道德高地,为碳关税披上绿色外衣,将其打造成利用市场化手段解决全球性环境问题必须采取的措施。

政治上,增加谈判砝码,转嫁减排义务。美欧等国以碳关税为手段,在国际气候谈判中向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大国施压,获取政治利益。

经济上,提升本国产业竞争力,抢占后危机时代新兴产业与技术的制高点。征收碳关税,一方面获得高额的财税收入,减少财政赤字;另一方面,阻碍发展中国家竞争者,减少进口,复兴实体经济,增加就业。美欧以世界领先的减排技术,在全球新一轮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试图以征收碳关税为契机,成为新兴产业主导者、定价权控制者和技术标准与规则的缔造者。

二、机电产品将成为碳关税影响的主要对象。

1、机电产品的内涵能源与转移排放

碳关税是基于产品生产过程中二氧化碳排放量而征收的新型关税,这就需要引入“内涵能源”与“转移排放”概念。

出口产品的内涵能源是在一国境内,产品在上游加工、制造、运输等全过程直接或间接消耗的能源总和,其大于产品在最终加工环节直接消耗的能源,但并不包括能源产品本身和下游使用过程中的排放。由于能源具有相应的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因而可直接测算出内涵能源排放。

发达国家通过产业转移,让发展中国家承接了大量高耗能、高排放、低附加值产品的生产,并以进出口贸易的方式,使原本应在消费国产生的二氧化碳实现了在生产国的转移排放。

我国能源需求和排放增长不仅是因为国内较高的固定资产投资和消费需求,大量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外贸出口快速增加和贸易顺差不断扩大也是重要的驱动因素。我国已成为内涵能源的净出口国,2005年到2008年间,每年出口产品内涵能源约占全年能源消费总量的20%-23%(见下图)。其碳排放量超过10亿吨,约占国内排放量的25%,相当于日本2007年燃料燃烧排放量,是英国同年燃料燃烧排放的2.3倍。

在我国出口内涵能源排放最高的25个行业中,大部分不是能源密集型产业,而是机械、电子信息等出口额较大的行业。我国主要出口机电产品单位能耗平均比国外先进水平高30%左右,在国际产业分工体系中仍处于相对低端。表1显示,机电产品不仅是我国出口第一大类产品,而且对内涵能源出口总量的占比超过三分之一,是出口内涵能源的主要载体。

1 2007年我国主要行业内涵能源出口量及其所占比重

单位:万吨标准煤

 

行业
出口额比重
内涵能源出口量
占内涵能源出口总量比重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它
电子设备制造业
29.0%
15553.37
16.9%
通用、专用设备制造业
7.1%
6773.01
7.4%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6.7%
6677.97
7.3%
金属制品业
4.0%
5298.87
5.8%
机电主要行业(综上)总计
46.8%
34303.22
37.4%
金属冶炼及延展加工业
5.8%
13224.57
14.4%
化学工业
7.6%
11349.3
12.4%
服装皮革羽绒及其制品业
11.8%
7182.84
7.8%
纺织业
5%
4225.53
4.6%
其它
22.9%
21475.15
23.4%

 

2、美欧是我机电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

2009年,我国机电产品出口7131.4亿美元,占全国外贸出口的59.3%,占全国出口增量的60%,居世界第二。其中,对美出口1347.3亿美元,占比18.9%;对欧盟出口1469.6亿美元,占比20.6%。美、欧作为我出口的传统主要市场,一旦开征碳关税,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将面临严峻形势。

3、机电产品出口将受到碳关税的严重冲击

如下图所示,以2007年为例,在高、中、低碳税情景下,基于内涵排放征收的税额约为350-640亿美元,是基于直接排放征收税额的4倍。按直接排放测算,总体上相当于我国出口关税水平提高1%-2.7%;按内涵排放测算,则相当于出口关税水平提高3%-7%。

  

目前,机电出口经营企业11.6万家,从业人员超过5000万,行业平均利润率约为3%-6%。美欧一旦对我出口机电产品征收碳关税,将使企业成本大幅上升,丧失价格优势,国际竞争能力受到严重冲击,部分产品甚至被迫退出部分市场。碳关税不仅是企业无法承受之重,也将对我国外贸出口保增长、保份额、保就业提出严峻挑战。

三、机电产品出口化挑战为机遇

发达国家碳关税措施剑拔弩张,面对未来的严峻挑战,我国要

及早研究应对策略,化挑战为机遇,变被动为主动,练好“外功”和“内功”,推动机电产品出口稳健发展。

1、对外――合作与防范并重,积极开展环境外交

坚决驳斥碳关税的合规性,反对以保护环境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强调 “内涵能源出口”和“转移排放”,揭示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较高碳排放现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强调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主动出击,积极参与国际环境公约和碳排放标准讨论和谈判,成为规则的制定者,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占据道德制高点。旗帜鲜明地宣传我国在气候变化与贸易问题上的主张,缓解贸易摩擦,为企业生存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通过争取外部有利条件,为国内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争取时间和空间。

2、对内――创新体制和机制,切实转变发展方式

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取向,也是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向绿色外贸体系转型的长期目标。要切实认识到低碳经济是规制世界发展格局的新规则,其实质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创建清洁能源结构。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顺应低碳经济发展趋势,以绿色技术创新为核心,转变机电产品出口发展方式。因此,应创新体制机制,采取多种有力措施,力促机电产业节能减排,转型升级,增强国际竞争力。

对策一:建立机电产品绿色壁垒预警机制

充分发挥驻外经商机构、经贸研究机构、商协会的优势,向企业提供相关信息中心与数据库等公共服务平台。定期收集、整理、发布国外技术标准与规则的最新变化,逐步建立应对包括碳关税在内的绿色壁垒预警机制。

对策二:推动自主创新,降低生产能耗,促进结构调整

建立以出口企业为主导、政府助推投资和多渠道筹集资金的绿色外贸碳基金,主要用于促进机电产品出口企业节能减排技术及产品的研发,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开展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机电产品绿色外贸出口试点,在试点区内建立试行碳排放强度考核的进出口制度。继续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寻求环境利益与贸易利益的平衡,促进经济和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对策三:构建低碳产业,培育新的出口增长点

我国的新能源等低碳产业,相对于发达国家具有成本优势,相对于发展中国家具有技术优势。大力发展碳捕获、碳封存等节能减排技术,提高产品低碳竞争力,扩大我国高技术、高附加值的机电产品出口。

对策四:实施积极的进口战略,增强机电产品国际竞争力

通过加大进口资源能源深加工产品的方式,实现更多的内涵能源进口,保护国内环境。支持企业“招才引智”工作,提高低碳、零碳技术与设备的进口贴息率,促进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敦促美欧放宽对华出口管制,推动低碳领域合作,扩大高技术贸易。

对策五:国内开征碳税,阻断发达国家碳壁垒意图,激励企业节能减排

在理顺国内能源定价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碳税路线图,利用国际税收协定中“避免双重征税”的原则,将征税主动权掌握在我方。通过征收碳税,增加污染性燃料的使用成本,促使企业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以减少能耗。同时,保持碳税政策“中性”原则,总体上有增有减,出台配套的税收优惠和激励措施,鼓励企业进行节能减排,尤其对影响贸易大局的机电产业实行更加积极的财政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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