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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督查组:重点合同电煤不加价

来源:http://cccla.mofcom.gov.cn | 时间:2010/12/2 17:03:08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司长曹长庆1日说,当前,国内煤炭整体供求基本平衡。随着新增产能陆续释放,煤炭供求形势会“进一步好转”,“煤炭企业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增加生产,保障供应,保持煤价的稳定”。

  曹长庆在国务院督查组召开的山西省部分煤炭和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座谈会上说,近年来,煤炭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下游产品价格的涨幅,给电力、冶金、化肥、建材等煤炭下游行业带来成本上升的压力,导致一些行业生产经营相对困难,有的出现全行业亏损。

  他说,从供求关系来看,煤炭需求增长不是很快,特别是各地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的推进,部分行业的单位能耗呈明显的下降态势,部分煤炭下游行业对煤炭的依赖性也有减弱趋势。

  据了解,10月份,全国煤炭产量达到2.89亿吨,同比(比上年同期)增幅19%;10月份全国重点电厂日耗煤量298万吨,环比继续下降,10月份全国重点电厂存煤保持在6300万吨左右,可用天数为21天。

  曹长庆要求煤炭主产区按照国务院有关会议的要求稳定煤价;“进一步协调并促进煤炭和电力企业加强合作,减轻电力企业负担”,鼓励大型国有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签订长期煤炭供应协议。

  曹长庆说,煤炭企业要严格价格自律。2011年重点合同电煤价格要维持2010年水平不变,不得以任何形式加价。煤炭生产和运销企业不得人为干扰和炒作煤炭价格,自觉不涨价、不提价。

  他还要求煤炭产区政府清理妨碍市场运行的各种壁垒,使企业做到自主经营,产需双方直接见面,“促进煤炭在国内市场上的自由流通”;清理各种收费,减轻煤炭、电力企业的负担。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有关人士说,预计今年山西煤炭总产达到7亿吨以上,比去年增加8000万吨以上。最近20多天,煤价基本稳定,虽然现在进入用煤高峰期,但价格上涨因素已提前释放。如不出现异常情况,12月份的煤价可能还会出现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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