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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电视牌照商难觅盟友:彩电商被瓜分

来源:http://cccme.mofcom.gov.cn | 时间:2011/4/13 10:20:14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4月中旬,湖南广电和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正式获得广电总局颁发的第五和第六张互联网电视牌照。不过,距离分享互联网电视的盛宴,尚有一步之遥。

  由于一直未找到向消费者直接收费的盈利模式,互联网电视牌照商采取与彩电厂商合作并向后者收取使用费的模式,但是,几乎所有中外平板电视品牌早已被去年8月第一批获得牌照的三家广电公司瓜分。

  TCL、索尼、LG、长虹结盟杭州华数,三星、海信、清华同方结盟CNTV,康佳、夏普、联想结盟上海文广百视通,首批牌照商均已找到各自“盟友”。

  而3月才获得牌照的南方传媒,以及刚刚获牌的湖南广电和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暂时落单。

  新牌照商的窘境

  “广电总局的审批速度太慢了,我们去年8月就递交了互联网电视牌照的申请材料。”湖南广电市场部有关人士感慨,现在牌照拿到了,彩电厂商已经被瓜分光了。

  虽然湖南广电的视频内容差异性是其最大优势,但与杭州华数、CNTV和百视通相比,毕竟晚了一步。

  2010年8月,杭州华数、百视通和央视国际(CNTV)成为首批获得广电总局颁发的互联网电视牌照运营商,而迅雷、PPS、优酷等民营视频网站则被排除在外,TCL与长虹合资建设的广州欢网也改由杭州华数运营。

  彩电厂商不得不选择与这三家获得牌照的内容集成商合作。

  TCL率先与杭州华数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并与CNTV建设互联网电视联合实验室,清华同方、海信则选择了与CNTV的战略合作。康佳则坚决站到了此前在IPTV领域独领风骚的百视通阵营中。创维虽然宣布与三家牌照商都有合作,但其主要合作对象依然是杭州华数,而长虹、海尔等彩电厂商也选择了杭州华数。

  外资彩电厂商今年才开始行动,三星选择了CNTV,夏普选择了百视通,索尼和LG电子则与杭州华数合作。

  据广电总局科技司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现在的互联网电视还未找到长期的盈利模式,牌照商都采用向彩电厂商收取内容使用费的模式来获得收益,目前的收费标准是每台互联网电视收取100-200元,不同牌照商标准不同。

  目前以杭州华数合作厂商最多。仅从它与TCL互联网电视的合作来看,2010年TCL互联网电视出货量达到了170万台,如果按照100元每台的收费标准,杭州华数可从中收取1700万元。

  奥维咨询的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市场互联网电视出货量达到770万台,2011年预计达到1500万台,其中TCL、康佳、创维、海信分列前四位,四家的出货量占比已经达到75%以上。

  彩电厂商为内容买了单,但由于付费电视模式在中国尚不成熟,对消费者暂时只能免费。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与百视通合作的康佳互联网电视,每台电视向百视通交纳150元,内置的电影点播收费标准虽定为每部3元,但目前均免费。

  南方传媒等新牌照商如今则非常尴尬,一方面其内容方面缺乏优势,二是要让已经与前三家牌照商合作的彩电巨头转投自己阵营,除了降价似乎难有其他方式。据记者了解,这些新牌照商向彩电厂商开出了每台电视机低于百元的收费标准。

  此外,包括中央人民广播电视台在内的诸多广电系内容集成商都在积极申请互联网电视牌照,竞争将日趋激烈。
智能电视的威胁

  虽然牌照使用费在不断下降,而互联网电视的售价又比普通电视高出千元左右,但彩电厂商们似乎并不知足。他们试图打破广电设置的内容壁垒,从去年10月开始推出的智能电视就让其看到了希望。

  TCL多媒体中国业务中心前总经理韩青曾表示,“如果广电坚持用牌照制来规范互联网电视,那么彩电厂商智能开发完全开放的互联网电视,这样广电就再也无法监管了。”

  去年1月,海信第一次推出了引入网络内容商店模式的智能电视,而今年3月底到4月初,包括康佳、TCL、创维、长虹等几乎所有彩电厂商都推出了基于Android平台或Windows平台的智能电视,三星与LG电子4月初在上海也推出了各自的“Smart TV”。

  据介绍,这些所谓“智能电视”可以通过电信网络自由登录互联网,安装、卸载第三方应用程序。

  TCL多媒体中国业务中心有关人士表示,智能电视在功能上已经与平板电视和智能手机非常接近,虽然还没有智能手机数十万的应用软件支撑,但相对于有线电视的被动接受模式,智能电视不仅可以自由浏览新闻和网络视频,而且拥有数千种包括体感游戏、在线支付等应用软件。

  “2009年推出的互联网电视,彩电厂商和工信部还都是考虑了广电的监管和利益。”广电行业专家、融合网主编吴纯勇认为,智能电视的推出意味着彩电厂商已经彻底绕开了广电的监管,因为电视与电脑一样不需要经过广电网络就可以使用了。

  “采用开放式平台的智能电视确实对现有的广电内容监管体系构成了挑战。”创维集团副总裁杨东文认为:“广电有关监管条例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总不能没收消费者购买的智能电视吧?”

  广电方面也意识到智能电视带来的威胁。吴纯勇认为:“毫不夸张地说,能否踏上智能电视带来的这班通向三网融合的直通车,决定了有线网络的生死存亡,而绕开有线网络的智能电视可能会让国家有线公司成为‘浮云’。”

  但有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智能电视的整体规模依然不大,2011年市场占有率不足10%,随着其规模的增长,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肯定将会从内容源头上,特别是正版化领域来规范智能电视的应用,新的监管条例其实已经在酝酿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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