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是:进出口服务网 > 新闻资讯

欧盟对部分汽车排放执行“欧6”标准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3/1/9 0:00:00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CIEDATA
  • 发布人:
  • 小杨
欧盟委员会2013年1月4日发布公告,对部分新款公交车和重型卡车执行“欧6”排放标准的法规,已从2012年12月31日起正式生效。这意味着欧盟进一步加大了对相关车辆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力度。 按照“欧6”标准,欧盟境内部分公交车和重型卡车尾气中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含量要比此前执行的“欧5”标准分别降低80%和66%。 欧盟委员会在公报中强调说,针对相关汽车排放的新措施不仅有利于人体健康和环境保护,对欧盟汽车业也有积极意义,因为与这一排放标准衔接的是一整套测试程序和标准,这会有助于欧盟汽车业扩大产品出口。 欧洲议会于2008年12月通过了欧盟委员会提出的“欧6”汽车排放标准,欧盟各成员国此后相继通过了有关这一新标准的议案。公报还指出,欧盟的汽车排放立法今后会更简便,相关法规的生效速度会更快。(来源:新华网)
分享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

  • 扫二维码关注进出口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关注公众号
网站简介 | 帮助中心 | 网站建设 | 订购广告 | 网站律师 | 付款方式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010-89438819 京ICP备12042581-2
进出口服务网(www.ciedata.com)版权所有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