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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发布吸收外资指导意见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3/3/25 13:22:27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商务部3月19日公布《关于2013年全国吸收外商投资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要提高利用外资综合优势和总体效益,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引导外商投资高附加值制造领域,进一步完善投资环境,更好地发挥外商投资对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
  《指导意见》指出,当前我国吸收外资面临多方位、多层次的国际竞争。全球跨国直接投资总体呈现回升态势,跨国公司国际化程度持续提高,现金持有量创历史新高,未来可能出现新一轮跨国投资增长高潮。同时,金融危机后跨国公司加大在新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领域的投资,为我国吸引外资提供了新机遇。从国内形势看,我国吸收外资的综合优势正在增强,外商投资领域稳步扩大,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跨国公司依然看好在我国的长期投资前景。
  《指导意见》明确了今年吸收外资工作的8项主要任务,包括着力改善投资环境,增强引资国际竞争力;积极稳妥引导外资投向现代农业、高新技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优化产业结构;鼓励外资参与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把握区域发展重点,促进东部地区吸收外资转型升级、中西部地区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外商投资管理,完善外商投资科学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经济技术开发区载体作用,实现开发区持续健康发展;完善投资促进工作体系,提升招商引资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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