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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氨工业污染防治技术征求意见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3/4/2 0:00:00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CIEDATA
  • 发布人:
  • 小杨
环保部近日发布《合成氨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合成氨工业污染防治可采取的技术路线和技术方法,包括清洁生产、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鼓励研发的新技术等内容。   在清洁生产方面:新建以煤为原料的合成氨生产项目应采用连续加压气化工艺。鼓励现有固定层间歇式煤气化合成氨生产企业进行连续加压气化技术改造。逐步淘汰常压间歇催化转化制气生产工艺。淘汰半水煤气氨水液相脱硫工艺,鼓励采用碱液法半水煤气脱硫工艺技术。半水煤气脱硫应配套硫磺回收装置。应采用低温变换工艺,新建项目变换工段应与脱碳工段等压力条件。淘汰一氧化碳常压变换及中温变换工艺。采用加压煤气化技术的企业,应采用低温甲醇洗脱硫脱碳技术和液氮洗气体深度净化技术。采用常压煤气化技术的企业,鼓励采用变压吸附法(PSA法)脱碳技术;有低温余冷条件的企业可采用聚乙二醇二甲醚法(NHD法)脱碳技术;有低压蒸汽或其他工艺余热热源的企业可采用甲基二乙醇胺法(MDEA法)脱碳技术;适宜压力条件下可采用碳酸丙烯酯法(PC法)脱碳技术;鼓励采用醇烃化、醇烷化原料气深度净化清洁生产工艺,逐步淘汰铜洗法氨合成原料气深度净化工艺。天然气制氨企业宜采用甲基二乙醇胺法(MDEA法)脱碳技术和甲烷化原料气深度净化技术。鼓励采用汽提法进行尿素生产,鼓励采用节能型水溶液全循环法技术对现有水溶液全循环法尿素装置进行改造。鼓励采用加压中和工艺,淘汰常压中和工艺(尾气综合利用除外)。鼓励采用循环冷却水超低排放技术,减少废水排放。   水污染防治方面:合成氨生产过程应采用逐级提浓方式回收氨水,实现合成氨生产过程稀氨水零排放。含油废水应分类收集,油水分离,废油回收,废水宜综合利用。新建、改扩建尿素生产装置应采用水解解吸工艺处理尿素工艺冷凝液,鼓励现有尿素生产企业进行水解解吸替代解吸的技术改造,水解解吸废水宜综合利用。硝酸铵企业废水处理鼓励采用电渗析、A/B床吸附等处理回用技术。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造气吹风气应进行余热回收利用,不应直接排放。加压煤气化激冷洗涤循环水系统产生的含酸性气体的闪蒸气应采用火炬焚烧等方式处理,不应直接排放。脱硫脱碳再生过程产生的含H2S酸性气体应回收综合利用,酸性气体不应直接排放。氨合成放空气、氨罐弛放气应回收氨气和氢气,其余气体可用作燃料气,不应直接排放。鼓励采用水洗涤等粉尘回收技术处理尿素造粒、硝酸铵造粒塔(机)排气中粉尘,降低污染物排放。鼓励合成氨企业采用锅炉烟气氨法脱硫技术,减少烟气中二氧化硫的排放。   意见稿鼓励研发:非磷系循环冷却水水质稳定剂;煤气化洗涤废水中挥发酚、氰化物等污染物处理技术;高浓度氨氮废水末端治理及回用技术;无醛类物质添加专用于机动车尾气净化的尿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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