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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拟对从中国进口的冰冻温水虾征反补贴税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4/2/19 11:32:13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发布人:
  • 小杨

 新华网华盛顿5月29日电:美国商务部29日宣布初裁,认定从中国、印度等5国进口的冰冻温水虾得到政府补贴,补贴幅度为1.75%至62.74%不等。

    美国商务部当天在声明中说,对于此类产品的中国、印度、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出口商,计划分别征收5.76%、5.72%至6.10%、10.8%至62.74%、2.09%、5.08%至7.05%的反补贴税。

    声明还说,美国商务部将通知美国海关对此类产品征收相应的反补贴税押金。按照美国政府最新的贸易法执法规定,从2011年11月2日起,涉案产品进口商在初裁结果公布后至反补贴税令发布前需向海关支付现金押金。

    按照法律程序,在正式征收反补贴税之前,美国商务部需作出终裁,另一家联邦机构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也要作出终裁,日期分别定于今年8月和9月。如果这两家机构都作出肯定性终裁,即认定从中国等5国进口的冰冻温水虾将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美国商务部将要求海关对相关产品征收反补贴关税。

    美国海湾虾业联合会去年12月向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诉,认为中国、印度等地的冰冻温水虾出口商获得了政府补贴,幅度超过2%的允许范围。美国商务部今年1月发起了相关反补贴调查。

    美国商务部数据显示,2012年美国从中国进口的冰冻温水虾价值约为1.02亿美元。

    中国商务部多次表示,希望美国政府恪守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承诺,共同维护自由、开放、公正的国际贸易环境,以更加理性的方法妥善处理贸易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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