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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风塔被美征双反税 ITC裁定对美产业存损害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4/3/3 11:15:30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发布人:
  • 小杨

当地时间1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美ITC)公布,最终裁定中国出口美国的应用级风塔,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按照美国的双反程序,这意味着中国出口美国的应用级风塔,将被征收反补贴和反倾销“双反”关税,中国企业短期内无反驳机会。 

    新能源领域新摩擦 

    尽管风塔本质上是钢铁制品,但也是风力发电设备的核心部件,是风叶的支撑设备,因此,这被业界看作是中美新能源贸易摩擦的又一案例。自去年开始,全球范围内,光伏、风能等新能源领域国际贸易摩擦不断。 

    最早是在2011年,美国风塔贸易联合会向美国商务部和美ITC提出申诉,认为中国产品存在补贴,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在美进行倾销,要求美方展开“双反”调查。2011年在美国应用级风塔的进口来源地中,中国仅次于加拿大排位第二,输美相关产品价值约2.2亿美元。 

    18日,美国ITC的公告显示,6位委员会成员中三人认为存在实质性损害或者实质性损害的威胁,三人认为没有。但最终仍裁定中国输美应用级风塔对美国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 

    根据美国的处理程序,随后美国商务部将向海关签发反补贴和反倾销令,开始对中国输美应用级风塔征收“双反”关税。此前的2012年12月,美国商务部终裁对中国输美应用级风塔征收21.86%至34.81%的反补贴税和44.99%至70.63%的反倾销税。 

    对个别企业影响大 

    鉴于中国已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风电国家,而我国风电企业市场主要在国内,这一双反案目前对行业直接影响并不大,但是因为全球经济低迷等,我国风电行业正处在低迷期。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提醒,以后中国风电肯定会加快国际化步伐,双反的长远影响更大。 

    不过,对国内个别企业影响较大。记者从天顺风能了解到,其在美国商务部公布的调查期(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内,向美国出口的应用级风塔产品销售收入为36391万元,约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38.64%。天顺风能方面称,对后续公司对美国市场的出口订单的承接会带来不利影响。不过,公司位于丹麦的欧洲生产基地已经正式投产,首批风塔产品已顺利完成交货;其将继续稳步推进国际化工厂布局,进一步加大对国际市场及国内市场的开拓力度,以避免美国双反对公司经营业务带来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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