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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关于埃及进口产品必须符合埃及标准的警示通报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5/1/15 10:38:00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发布人:
  • 小杨

 近期,埃及出台新措施,要求进口产品必须符合埃及标准,不符合埃及标准的产品将禁止入境甚至被退运,没有注明埃及标准号的检验证书将不能通关。 为维护我国对埃及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2014年12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与埃及进出口监管总局进行了严厉交涉,埃方同意将这项措施推迟到2015年1月1日实施,并承诺要求埃及进口商必须向中国出口商提供埃及标准。请各地检验检疫局通知当地生产企业、贸易商以及行业协会,高度重视埃及进口产品清关新要求,充分利用2015年1月1日前这段过渡期,千方百计搜集所经营出口产品的埃及标准,配合检验检疫工作,避免出现滞港和退运等不必要的损失。出口商和生产企业可以登录埃及进出口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goeic.gov.eg/descriptionsearchinde.asp , 使用“查询系统”按照品名或者HS编码查询产品的埃及标准。 

    出口商和生产企业也可以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http://jyjgs.aqsiq.gov.cn/index.htm,下载国家质检总局搜集到的埃及标准目录,参考使用。我司正在向埃及方面索要埃及标准文本,一旦获得将及时向出口商和生产企业提供。我司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迅速向企业宣传有关新要求,为企业提供服务和指导,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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