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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华柠檬酸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5/3/17 10:23:02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发布人:
  • 小杨

   俄罗斯海关在线网站3月13日报道,欧亚经济委员会联席会议决定对来自中国的柠檬酸设立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

    据欧亚经济委员会新闻处宣布,关税额度为:潍坊英轩实业有限公司(Weifang Ensign Industry Co., Ltd)为4.2%,山东柠檬生化有限公司(TTCA Co., Ltd)为6.82%,江苏宜兴协联生物化学有限公司(Yixing-Union Biochemical Co., Ltd)为16.97%,其他出口商和/或生产商为16.97%。

    欧亚经济委员会解释称,由内部市场保护部门所进行调查证实,存在采取反倾销措施的理由,中国柠檬酸倾销进口给关税同盟经济部门造成了物质损害。

    2010-2013年从中国进口到关税同盟国的柠檬酸增加了38.3%,在关税同盟柠檬酸进口总量中,其比重从2010年时的86.3%增加到2013年的91.8 %。与此同时,来自中国的柠檬酸加权平均进口价格则下跌了7.3%,并大大低于来自其他国家的柠檬酸平均价格。估计倾销差额介于4.2%至16.97%之间。

    2010~2013年,关税同盟国企业的柠檬酸销量下降了3.1%,而柠檬酸产量下降了7.1%。

    决定后将自正式公布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生效。欧亚经济委员会的决定在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三国境内必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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