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钨锡行业门槛抬高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5/7/29 9:42:07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记者从工信部获悉,为了保护重要的战略资源,工信部已经制定了《钨行业规范条件》和《锡行业规范条件》,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钨、锡都是我国重要的战略资源,为了维护市场的稳定发展,不让大量的资源低价流出国内市场,钨、锡产品出口一直受到高额的出口关税限制。 

  但是根据WTO的相关规定,自2015年5月1日起,我国取消了钢铁颗粒粉末、稀土、钨等产品的出口关税。 

  为了避免无序开采,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工信部在《钨行业规范条件》和《锡行业规范条件》中,对开采企业的规模和实力进行了严格的要求。 

  其中,《钨行业规范条件》要求,开采钨矿资源,应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遵守矿产资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产资源规划及相关政策。采矿权人应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采矿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严禁超指标开采、无证开采和乱采滥挖。矿山建设规模不得低于6万吨/年,服务年限应在5年以上。 

  冶炼及加工企业应落实原料供应,不得购买违法开采、无计划和超计划开采的矿产品、仲钨酸铵等原料。 

  《锡行业规范条件》则要求,开采锡矿资源,应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遵守矿产资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产资源规划及相关政策。采矿权人应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采矿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严禁无证开采、乱采滥挖和破坏浪费资源。矿山建设规模不得低于6万吨/年矿石,服务年限应在10年以上。建设单独处理含锡二次资源的项目,产品含锡量应达到4000吨/年以上。 

  《条件》还要求,工信部将对符合本规范条件的钨矿山、冶炼、加工和再生利用企业实行公告管理。 

  工信部将依据规范标准,对申请企业进行核查,必要时征求环境保护部等部门意见后予以公告。工信部将对公告企业名单进行动态管理,鼓励社会各界对公告企业规范情况进行监督。公告企业具有违规行为将被撤销从业资格。 

  业内人士认为,相关措施将使落后产能退出市场,技术和管理水平先进的龙头企业将因此受益。 

  来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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