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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华晶体硅光伏电池作出反补贴行政复审初裁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6/3/9 9:55:26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16年1月8日,美国商务部对华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入模块)作出反补贴行政复审初裁,以下企业的补贴率为19.62%:晶澳(扬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JA Solar Technology Yangzhou Co., Ltd.);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Changzhou Trina Solar Energy Co., Ltd);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Wuxi Suntech Power Co., Ltd)。

    2015年2月4日,美国商务部对华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入模块)进行反补贴行政复审立案调查,调查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501.61.0000、8507.20.80等。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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