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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修订乙烯利等物质在部分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7/11/7 9:14:34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17年9月2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17/1777号法规,拟修订部分物质在部分植物源和动物源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具体内容为:一是解淀粉芽孢杆菌菌株FZB24(Bacillus amyloliquefaciens strain FZB24)、解淀粉芽孢杆菌菌株(MBI 600Bacillus amyloliquefaciens strain MBI 600)、粘土炭(clayed charcoal)、过氧化氢(hydrogen peroxide)、荨麻属提取物(Urtica spp.)等5种物质没有特异性最大残留限量,适用第18(1)(b)条0.01ppm的限量要求;二是修订精2,4-滴丙酸(dichlorprop-P)、乙烯利(ethephon)、土菌灵(etridiazole)、氟啶虫酰胺(flonicamid)、吡氟禾草灵(fluazifop-P)、四聚乙醛(metaldehyde)、戊菌唑(penconazole)、多杀菌素(spinetoram)、氟胺氰菊酯(tau-fluvalinate)等9种物质在杏仁等坚果、柑橘等水果、甜菜根等蔬菜、亚麻籽、甘草等部分植物源性产品及猪、牛、羊、马和禽肉及其部件等动物源性食品上的最大残留限量。14种物质限量信息均相应在欧盟(EC)No 396/2005法规附录 II、III、IV表格相应位置插入相应信息。 

    具体产品和限量详见: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qid=1498532284031&uri=CELEX:32017R1777 

    信息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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