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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商务部公布本财年出口促进计划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7/12/6 8:51:35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巴基斯坦《黎明报》10月20日报道,巴商务部周四发布2018财年出口促进计划和获得退税的条件,首先出台的是针对非纺织类产品的特别法令(SRO1062),纺织品特别法令随后出台。法令规定,将对手套、足球和其他运动制品、皮衣、皮制品和鞋子出口进行7%的税收返还,对鞣制皮革、除蓝湿革之外的制成皮革、医疗用品和餐具出口进行5%的税收返还。返还的形势包括两部分:50%将无条件返还,剩余50%将在出口商本财年出口同比增长高于10%后进行返还。法令还对税收返还的时限进行了规定,出口商代理银行在收到出口商退税申请后的15天内将申请提交巴国家银行(SBP),国家银行在48小时内受理完,代理银行在收到巴国家银行资金后的24小时内将资金转给出口商。报道指出,该政策是本财年内阁经济协调委员会(ECC)三项贸易政策之一,其他两项包括联邦税务局(FBR)已出台的进口监管关税政策和马上公布的修订版进口政策法令。

  信息来源:驻巴基斯坦经商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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