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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公布税改方案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8/4/9 9:02:36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布鲁塞尔3月21日电:欧盟21日揭开流传多时的“数字税”面纱,宣布拟对全球年收入超过7.5亿欧元的大型互联网企业征税,明显将矛头对准谷歌、苹果、脸谱、亚马逊等美国互联网巨头。 

    针对日益蓬勃的数字经济,欧盟委员会当日公布互联网企业短期及长期税改方案,其中短期方案主要为开征临时税,长期方案主要为改革公司税。 

    欧盟委员会称,当前在欧盟各成员国,互联网企业实际纳税的税率平均仅为传统实体公司的一半,弥补互联网企业税收漏洞成为当务之急。 

    为此税改方案建议对全球年收入超过7.5亿欧元、欧盟境内年收入超过5000万欧元的互联网企业征收3%的临时税,应税项目主要为销售网上广告位所得、销售用户数据所得和充当用户中介所得。 

    方案称,如果欧盟各成员国统一开征数字税,每年财政收入总计可增加50亿欧元;只针对大型互联网企业征税,也可确保不增加中小企业的税负。 

    对于长期税改,方案建议根据互联网企业“虚拟经营”的特点,改革目前仅根据有形资产和实体经营地点征税的公司税税制,今后没有实体经营地点但有“虚拟所得”的互联网企业也要纳税。 

    方案列出三项具体标准,即如果一家企业每年数字服务所得超过700万欧元,用户人数在纳税年度超过10万人,与客户在纳税年度签订的数字服务合同超过3000份,只要满足其中一项就应向相关欧盟成员国纳税。 

    与针对互联网巨头的临时税类似,方案列举的应税项目包括销售网上广告位所得、“共享经济”企业充当用户中介所得乃至销售流媒体服务所得等。 

    21日欧盟公布“数字税”前后,由于满足纳税标准的大型互联网企业不外谷歌、脸谱、苹果、亚马逊等美国互联网巨头,加上本月初美国宣布将对欧盟等世贸成员出口美国的采取限制措施,舆论普遍认为欧盟此举相当于挥舞“税收”大棒,对美国进行反制和报复。 

    目前美国政府坚决反对欧盟开征“数字税”,欧盟则反复强调“税负公平”,表示无意“反美”或实施贸易保护政策。根据欧盟议事程序,下一步税改方案将送交欧洲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审议,如获通过才能付诸实施。 

    信息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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