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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调整部分进口矿产品监管方式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8/11/23 9:04:41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中国海关总署10月19日发布通知称,决定对进口铁矿、锰矿、铬矿,铅矿及其精矿,锌矿及其精矿,采取“先放后检”的监管方式。现场检验检疫过程中如发现货物存在放射性超标、疑似或掺杂固体废物、货证不一致、外来夹杂物等情况,则不适用“先放后检”监管方式。海关完成合格评定并签发证书后,企业方可销售、使用进口矿产品。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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