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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对进口鲑鱼实施新要求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9/10/18 9:44:06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19年9月2日,澳大利亚农业部对来自认可国家的进口鲑鱼实施新的进口要求(编号:145-2019,不包括新西兰)。针对输入澳大利亚的所有鲑鱼产品,自9月1日起须提供提单,且应符合新的进口要求:

  1.进口鲑鱼如不方便消费者即食,或者没有经过认可的热处理,须进行相应的产品加工;

  2.如果鲑鱼加工成为方便消费者即食的产品,鲑鱼可不受生物安全法规约束;

  3.鲑鱼发货须随附新的卫生证书。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agriculture.gov.au/import/industry-advice/2019/145-2019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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