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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批准从国外进口二手电器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0/7/14 14:21:08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缅甸金凤凰报》5月31日报道,缅甸商务部消息,为了促进工业领域发展和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缅甸今年起批准从国外进口二手电器。

  据悉,批准进口二手电器,是不想让国内堆积无用的电器,并导致环境受损。根据规定,进口商只能进口最多用过10年的电器,须通过海运进口,而且须是从科技发达国家生产的电器。  

  到达缅甸港口的二手电器,须事先接受工业管理局的审核,另外,到达港口的电器,如不符合申请材料清单,将被依法追究。

  据了解,进口电器时,订单或者交易合同上,须填写电器的商标、生产年份、生产国家、电器容量等。进口商进口冰箱、空调、洗衣机、打印机、电视等电器时,只能用在自己的制造业上,不能以商业销售为目的,若销售将被追究责任。

  随着经济特区的开发和外资项目的持续增加,进口的项目器材逐年增加,由于缅甸生产能力有限,大多数建材需依赖进口。

  信息来源: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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