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是:进出口服务网 > 新闻资讯

澳大利亚拟修订电解质饮料的成分和标签要求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1/7/15 18:47:33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1年5月28日,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发布157-21号通知,就申请P103-修订电解质饮料的成分和标签要求征求意见。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将电解质饮料中允许的碳水化合物含量从50克/升降低到20克/升;

  2.禁止对电解质饮料进行健康声明,包括自我证实的健康证明,但三个特定声明除外;

  3.限制碳水化合物、糖、能量、钙、纳、镁、钾和氯电解质饮料的营养成分声明;

  4.规范“电解质饮料”的名称,以便与其他类似饮料区分管理;

  5.修改“电解质饮料”的定义,使之与成分修改一致,删除定义中对“碳水化合物”和“矿物质”的引用;

  6.渗透压单位将被修改为“每公斤”。目前使用“每公斤”的标签声明单位要求将被保留。

  该通知意见反馈期截至2021年7月9日。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编译或摘编文章原文均来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

  • 扫二维码关注进出口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关注公众号
网站简介 | 帮助中心 | 网站建设 | 订购广告 | 网站律师 | 付款方式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010-89438819 京ICP备12042581-2
进出口服务网(www.ciedata.com)版权所有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