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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汽油和柴油出口禁令正式生效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1/12/22 10:36:37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据资本网11月22日报道,根据哈萨克斯坦政府发布的命令,哈萨克斯坦自2021年11月21日起,对通过公路运输方式出口的汽油、柴油及部分石油产品实施为期6个月的禁令,有效期至2022年5月21日。

  根据命令,将禁止通过公路运输方式从哈萨克斯坦出口汽油、柴油和部分石油产品(欧亚经济联盟海关编码为2709、2710、2902、3403、3811、3826的轻质石油产品)。润滑油以及储存在汽车自带油箱或容积不超过20升的单独容器中的成品油除外。  

  自2021年5月9日起,哈萨克斯坦对汽油、柴油及部分石油产品(含轻质石油产品)实施为期6个月的出口禁令,以防止国内市场出现成品油短缺。哈萨克斯坦曾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对包含润滑油在内的成品油实施出口禁令。

  信息来源: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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