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是:进出口服务网 > 新闻资讯

巴西终止对涉华餐桌用玻璃器皿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2/8/3 11:19:45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2年6月30日,巴西外贸秘书处于《联邦政府公报》发布2022年第29号公告称,由于国内行业报告的数据缺乏可靠性,因此决定终止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尼西亚和阿根廷的餐桌用玻璃器皿(葡萄牙语:objetosde vidro para mesa)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不再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7013.49.00、7013.28.00和7013.37.00。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09年10月29日,巴西外贸秘书处发布第58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尼西亚和阿根廷的餐桌用玻璃器皿发起反倾销调查。2011年3月1日,巴西外贸委员会发布第8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尼西亚和阿根廷的餐桌用玻璃器皿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为1.70美元/千克、印度尼西亚为0.15美元/千克、阿根廷为0.18~0.37美元/千克。2016年2月29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尼西亚和阿根廷的餐桌用玻璃器皿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6年12月23日,巴西外贸委员会执行管理委员会在官方公报发布2016年第126号决议,对该案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继续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为1.70美元//千克、印度尼西亚为0.15美元/千克、阿根廷为0~0.37美元/千克。2021年12月23日,巴西外贸秘书处于《联邦政府公报》发布2021年第84号公告称,应巴西国内协会Associação Técnica Brasileira das Indústrias Automáticas de Vidro(ABIVIDRO)于2021年7月30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尼西亚和阿根廷的餐桌用玻璃器皿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in.gov.br/en/web/dou/-/circular-no-29-de-29-de-junho-de-2022-411393633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编译或摘编文章原文均来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

  • 扫二维码关注进出口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关注公众号
网站简介 | 帮助中心 | 网站建设 | 订购广告 | 网站律师 | 付款方式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010-89438819 京ICP备12042581-2
进出口服务网(www.ciedata.com)版权所有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