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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发布对最低限度加工的水果和蔬菜的进口要求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2/9/14 8:48:57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2年7月22日,新加坡食品局(SFA)发布了关于最低限度加工的水果和蔬菜的进口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1.最低限度加工的水果和蔬菜属于加工食品。进口商需向SFA申请注册为加工食品进口商。

  2.进口商需提供证明文件和实验室报告。

  (1)提交的证明文件(一次性提交),需证明进口产品是在原产国主管部门所规定的场所生产的。(制造商许可证经核实无误)

  (2)每六个月需提交一次关于加工水果和绿叶蔬菜(如生菜、卷心菜、菜心等)的化学和微生物试验的报告。非绿叶蔬菜(如洋葱、土豆、胡萝卜等)不需要实验室报告。实验室报告内容见下表。

  3.进口商应确保进口的加工食品符合新加坡《食品销售法》和《食品条例》规定的标准,包含标签要求。

  4.所有进口商申报进口许可证时应提交必要的文件,并接受SFA的检查。

  信息来源:广东省农食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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