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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对进口蒸发器启动保障措施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2/9/2 9:52:59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2年8月2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度尼西亚代表团于2022年7月29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2年7月22日,应印尼生产商申请,印度尼西亚保障措施委员会对进口蒸发器(Evaporators)启动第一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ex.8418.99.10。

  利益相关方应于复审调查之日起15日内分别以纸质版和电子版进行应诉登记。听证会预计于2022年8月11日上午10点至12点以视频会议形式举行,参与听证会的利益相关方应于2022年8月6日前提交书面及视频证据材料。

  印尼调查机关(印度尼西亚保障措施委员会)联系方式:

  INDONESIAN SAFEGUARDS COMMITTEE

  (Komite Pengamanan Perdagangan Indonesia/KPPI)

  地址:M.I. Ridwan Rais Street No.5,Building I,5th floor,Jakarta 10110

  电话/传真:+62 21 385 7758

  电子邮箱:kppi@kemendag.go.id

  2019年6月12日,应印尼企业PT. Fujisei Metal于2019年5月15日提交的申请,印度尼西亚保障措施委员会对进口蒸发器启动保障措施调查。2019年10月17日,印尼对该案做出肯定性终裁。2020年1月6日,印尼财政部发布第1/PMK.010/2020号条例,决定自2020年1月11日起对进口蒸发器征收为期3年的保障措施税,具体措施如下:2020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0日为17%,2021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10日为15.5%,2022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10日为14%。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docsonline.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q:/G/SG/N6IDN30S1.pdf&Open=True

  信息来源: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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