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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特阿拉伯拟制订婴幼儿补充食品法规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2/11/23 12:32:40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2年9月20日,沙特阿拉伯食药监管局发布咨询文件,拟制订婴幼儿补充食品法规。意见反馈期截至2022年11月20日。主要内容如下:

  (1)范围。适用于6个月以上婴幼儿食用补充食品,不适用婴儿配方奶粉和特殊医疗用途目的牛奶食品;

  (2)定义。高蛋白粮谷类食品、饼干和薄脆饼干等7个相关定义术语;

  (3)一般要求。禁止在所有食品中使用部分氢化油脂、甜味剂、不含猪肉制品或其衍生产品、不得辐射处理、不含激素和抗生素等;质量标准:水分、质地、粒度和纯度要求;特殊要求:能根据标签说明制备食物、硬度和稠度适于吞咽;各种营养素(蛋白质、糖、脂肪等)的含量要求;允许使用的甜味剂乙基香兰素、香草醛的最大添加量均为7mg/100g;

  (4)食品标签要求。产品名称、营养成分表、能量值、使用说明、重要说明等,其他特殊要求:不含麸质的,可以加上“不含麸质”字样;不得在食品标签上声明为母乳喂养的食品替代品等。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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