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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修改部分食品标准和规格要求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2/12/7 12:23:11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2年10月25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第2022-76号公告,对《食品标准和规格》部分内容进行修改,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内容包括:

  (1)扩大冷冻食品允许暂时解冻的条件范围;

  (2)修订了果冻重水分和粗蛋白的标准,使其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

  (3)重新修订了真菌毒素的标准和适用范围,同时修订了糖果和其他农产品中黄曲霉毒素的适用范围;

  (4)新增了伯氏网鳚(Dictyosomaburgeri)等23个物种列入可食用动物源性食品成分列表中,将温州蜜柑(Citrus unshiu S. Markov./Citrus reticulata Blanco)列入可食用成分列表中。修改了食品原料清单中部分食品原料的名称和学名等内容;

  (5)新增和修订了包括溴氰菊酯在内的119种农药残留标准和蝇毒磷在内的11种兽药残留标准,同时新增和修改了敌敌畏在内的10种药物在畜禽和水产品中的残留标准;

  (6)对包括豆腐、茶类和咖啡在内的多种食品的定义和标准以及检测方法等内容进行修改。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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