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是:进出口服务网 > 新闻资讯

保加利亚农业部制订供人类食用的蜂蜜要求条例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3/2/27 9:06:09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3年1月16日,保加利亚农业部发布供人类食用的蜂蜜要求条例。该条例自在“国家公报”上公布之日起14天内生效。主要内容如下:

  (1)适用范围。该法规规定了供人类食用的蜂蜜的名称、成分、特性、标签、取样和实验室检测的要求;

  (2)相关术语定义。蜂蜜、花蜜等多个术语定义;

  (3)蜂蜜标签要求。工业用蜂蜜要求在标签标识“用于烹饪目的”;标签上标明采收蜂蜜的原产国;来源于欧盟之外第三国时要求标注“源自欧盟以外的蜂蜜”或者“源自欧盟和欧盟以外的蜂蜜混合物”;

  (4)蜂蜜投入市场规定。不得在蜂蜜中添加食品成分、食品添加剂或蜂蜜以外的任何物质;不得含有与其成分无关的杂质;不得有异味等;

  (5)蜂蜜成分及特性要求。果糖和葡萄糖、采集过程中获得的有机酸、酶类和固体颗粒等其他物质;颜色、稠度、气味、含糖量(总葡萄糖和果糖含量)花蜜不少于60g/100g、甘露蜜及甘露蜜与花蜜的混合物不少于45g/100g等规定;蔗糖含量;水分含量(石南花蜂蜜(Calluna)不超过25%、所有其他类型的蜂蜜不超过20%);水不溶物(压榨蜂蜜不超过0.5g/100g、所有其他类型的蜂蜜不超过0.1g/100g);导电性;游离酸含量:羟甲基糠醛(HMF)含量等具体要求。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编译或摘编文章原文均来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

  • 扫二维码关注进出口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关注公众号
网站简介 | 帮助中心 | 网站建设 | 订购广告 | 网站律师 | 付款方式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010-89438819 京ICP备12042581-2
进出口服务网(www.ciedata.com)版权所有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