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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利制订胶原蛋白和明胶等产品的准入规定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3/2/23 9:02:38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3年1月14日,智利农业部发布第21号决议,即胶原蛋白、明胶、水解蛋白和猪皮的准入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1)定义。胶原蛋白、明胶等相关定义;

  (2)规定。产品或原料的原产国被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认定为牛海绵状脑病(BSE)非疫区;具有陆生动物疾病监测计划;原料来自经主管当局授权的屠宰场屠宰并经宰前和宰后检验,适合人类食用;未使用注入压缩空气的屠宰方式、原料未受脑、脊髓、扁桃体等污染;

  (3)原料的具体规定。30个月龄以上动物的骨骼(不包括头骨和脊柱)、反刍动物的皮张、猪皮、禽皮、肌腱和韧带、野生动物的皮张、鱼皮和鱼骨;产品加工工艺具体规定:猪牛皮等经酸或碱处理的PH值及温度处理时间的具体要求;明胶加工过程禁止使用二氧化硫和过氧化氢以外的防腐剂;只有适合人类食用的动物副产品才可用于生产水解蛋白;

  (4)包装标签规定。包装材料必须在单独房间存放;产品是在在兽医当局控制的企业在卫生条件下生产,并已实施良好生产操作规范(GMP)、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和食品法典委员会推荐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并由官方兽医部门进行现场验证;沙门氏菌:不得检出/25g;官方健康证书由原产国主管当局颁发,证明符合本决议规定的健康要求。还必须标注原产地国家和机构、产品标识、净重、收货人、运输工具标识和集装箱数量。废除2022年第6190号下-5-相关决议。

  该决议将在其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后生效。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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