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是:进出口服务网 > 新闻资讯

欧亚经济联盟关于矿泉水的安全要求即将生效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3/2/14 10:03:53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2年12月27日,欧亚经济联盟消息,《关于包装饮用水,包括天然矿泉水的安全要求》技术法规的过渡期即将结束,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主要内容如下:

  (1)天然矿泉水中硼元素含量上限必须完全满足以下要求:医用饮用水35.0–100.0mg/dm3,药用矿泉水>100.0mg/dm3(均以正硼酸计);

  (2)矿泉水和由天然矿泉水制成的混合饮用水在22℃时,其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限量为≤100CFU/cm3;

  (3)经过处理的饮用水,天然饮用水,混合饮用水及人工矿化饮用水和婴儿食品配方奶粉饮用水中微生物常规菌指标为<100CFU/cm3;

  (4)安全指标,如“隐孢子虫卵囊”、“贾第鞭毛虫卵囊”及“蠕虫卵”指标均为:未检出/50dm3。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eec.eaeunion.org/news/klassifikatsionnye-trebovaniya-v-otnoshenii-bornykh-prirodnykh-mineralnykh-vod-v-eaes-dolzhny-soblyu/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编译或摘编文章原文均来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

  • 扫二维码关注进出口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关注公众号
网站简介 | 帮助中心 | 网站建设 | 订购广告 | 网站律师 | 付款方式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010-89438819 京ICP备12042581-2
进出口服务网(www.ciedata.com)版权所有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