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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修订化妆品成分要求法规(2023年1月30日)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3/3/3 9:02:47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3年1月30日,越南药品管理局发布第817/QLD-MP号公告,修订化妆品成分要求法规,使其与2023年1月19日更新的《东盟化妆品协定》保持一致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将八甲基环四硅氧烷(Octamethylcyclotetrasiloxane)等44种物质列入化妆品禁止使用的成分清单;

  (2)新增水杨酸、二氧化钛等物质在化妆品中的使用条件。

  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过渡期至2024年11月21日。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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