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是:进出口服务网 > 新闻资讯

澳大利亚延期发布对华铝型材双反基本事实报告和终裁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3/4/10 9:01:15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3年2月28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延期发布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型材(Aluminium Extrusions)反倾销和反补贴期中复审调查的基本事实报告和终裁建议,预计澳大利亚委员会将不晚于2023年4月14日发布基本事实报告,不晚于2023年6月2日向澳大利亚工业科技部部长提交终裁建议。

  2009年6月24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型材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09年11月3日,澳大利亚对该案作出反倾销初裁,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16%的临时反倾销税。2010年10月28日,澳大利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裁定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2.7%~25.7%、补贴幅度为3.8%~18.4%。2015年4月24日,应Capral Limited的申请,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型材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15年10月20日,澳大利亚对该案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0~28.3%的反倾销税和0.6%~20.2%的反补贴税。2020年2月1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0/017号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型材启动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0年10月16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0/103号公告,决定从2020年10月28日起,继续延长对中国涉案产品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的期限,并以低价税方式以及固定税率加可变税率方式计征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均为0~77.4%。

  2022年8月8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2/081号公告称,应国内企业Capral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型材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期中复审调查。该案倾销调查期为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604.10.00.06、7604.21.00.07、7604.21.00.08、7604.29.00.09、7604.29.00.10、7608.10.00.09、7608.20.00.10、7610.10.00.12和7610.90.00.13。涉案企业不包括广东江晟铝业有限公司(Guangdong Jiangsheng Aluminium Co Ltd)和广东中亚铝业有限公司(Guangdong(ZhongyaAluminium Company Ltd)。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赵广霞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

  https://www.industry.gov.au/sites/default/files/adc/public-record/2023-02/609_-_19_-_notice_-_adn_-_adn_2023-009_-_extension_of_time.pdf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编译或摘编文章原文均来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分享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

  • 扫二维码关注进出口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关注公众号
网站简介 | 帮助中心 | 网站建设 | 订购广告 | 网站律师 | 付款方式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010-89438819 京ICP备12042581-2
进出口服务网(www.ciedata.com)版权所有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