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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拉克政府批准针对进口的保护措施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3/4/6 9:00:23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伊拉克内阁秘书处2月20日批准了一份旨在保护国内生产商的额外进口税清单:

  1.对从所有国家和制造商进口到伊拉克的“环氧树脂和现代染料”征收65%的额外关税,为期四年,无减免,并在征收额外关税的同时监测当地市场。

  2.对从所有国家和制造商进口到伊拉克的用于洗涤彩色、黑色和深色衣服的洗衣粉征收65%的额外关税,为期四年,无减免,并在此期间监测当地市场。

  3.对从所有国家和制造商进口到伊拉克的地板和衣物清新剂、织物柔软剂、液体和凝胶征收65%的额外关税,为期四年,无减免,并在此期间监测当地市场。

  4.对从所有国家和制造商进口到伊拉克的地板清洁剂和洗洁精征收65%的额外关税,为期四年,无减免,并在此期间监测当地市场。

  5.对从所有国家和制造商进口到伊拉克的卷烟征收100%的额外关税,为期四年,无减免,并在此期间监测当地市场。

  6.对从所有国家和制造商进口到伊拉克的以箱子、盘子、印刷或未印刷隔板的形态的瓦楞纸板或普通纸板征收100%的额外关税,为期四年,无减免,并监测当地市场。

  7.对从所有国家和制造商进口到伊拉克的酒精饮料征收200%的额外关税,为期四年,无减免,并在此期间监测当地市场。

  8.对从所有国家和制造商进口到伊拉克的塑料管道及其配件PPR & PPRC征收20%的额外关税,为期四年,无减免,并监测当地市场。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120日后施行。

  内阁秘书处单独提到对从所有国家和制造商进口到伊拉克的镀锌和非镀锌金属管征收15%的额外关税,为期四年,无减免,并监测当地市场。

  信息来源: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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