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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延长对华铝板暂停征收反补贴税期限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3/4/27 8:57:15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3年3月21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Ministério 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e Serviços/Câmara de Comércio Exterior/Comitê-Executivo de Gestão)发布2023年第458号决议,出于国内公共利益的考虑,决定自2023年4月1日起,将暂停对原产于中国的巴西进口铝轧制产品[葡语:produtos laminados de alumínio (chapas, tirasefolhas)]征收最终反补贴税的期限延长最多三个月。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7606.11.90、7606.12.90、7606.91.00、7606.92.00、7607.11.90 和7607.19.90。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1年6月21日,巴西外贸秘书处发布2021年第43号公告称,应巴西协会Associação Brasileira do Alumínio(Abal)的申请,对原产于的中国的铝板产品启动反补贴调查。2022年12月21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发布2022年第431号决议,对原产于的中国的铝板产品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补贴税,其中诺文(新会)合金材料有限公司(Neuman (Xinhui) Alloy Materials Co., Ltd.)、Neuman Holding (HongKong) Ltd.均为14.88%,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14.93%。鉴于国内公共利益,该措施暂停实施至2023年3月31日。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s://www.in.gov.br/en/web/dou/-/resolucao-gecex-n-458-de-17-de-marco-de-2023-471685911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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