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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国民院希禁止外资收购能源基础设施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3/6/30 15:49:24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瑞士《新苏黎世报》6月7日报道,外国投资者希购买瓦莱州的一处饮用水源和Chasseral山上酒店的报道曾引发反响,政界也希望保护瑞士企业免被外国收购,主要涉及水电站、核电站以及电力和天然气网等能源行业战略基础设施。根据瑞士国民院周三以120票赞成、72票反对通过的提案,来自国外的个人或企业收购上述基础设施从根本上被排除,例外情况须得到当局批准。新规将被纳入“科勒法”(Lex Koller),后者规定了外国投资者在哪些情况下可在瑞士置业。

  法律的修订由社会民主党籍国民院议员巴德兰(Jacqueline Badran)发起,除供应安全外,她给出的理由是防止某些设施的垄断地位带来的过高收益流向国外。她在国民院辩论中指出,发电厂不是“大到不能倒”,而是“重要到不能倒”。无论需求如何,电力必须365天、24小时可用。

  巴德兰得到了绿党和人民党的支持。人民党籍国民院议员艾格(Mike Egger)提到了其他国家关于外国直接投资影响的讨论,部分国家已经引入了投资管制。如果瑞士与欧盟签订了电力协议,新的问题就会出现。协议将必然规定,未来水务特许权将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拍卖。修订法律将使在电力协议中引入保留条款成为可能。该提案遭到了中间党、自由民主党、自由绿党的批评,原则上他们认为担忧是合理的,但通过“科勒法”的路径是错误的。反对者指出,受该条例影响的基础设施几乎都是国有的,委员会并未说明为什么这些基础设施会面临被联邦或各州卖给外国人的风险。咨询公司Swiss Economics的研究也表明,现有的法规已全面阐述了该问题,区分国家与私人所有权比区分国内与国外所有权更合适。

  计划中的保护措施也很容易被规避,法案对根据国际义务可在没有许可的情况下购买能源设施的外国人有所保留,包括与瑞士签订了自贸协定的国家。通过搬迁至其他地区也可规避新的许可义务。联邦委员会也反对将能源设施纳入“科勒法”,司法部长鲍默-施耐德(Elisabeth Baume-Schneider)指出,这将限制所有权保护和经济自由。该计划在咨询过程中以失败告终,四分之三表示拒绝,仅两州赞成。下一步轮到联邦院作出决定。

  信息来源: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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