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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食品安全局修订杏仁等产品中二硫代氨基甲酸酯最大残留限量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3/6/28 8:55:22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3年5月17日,欧洲食品安全局发布审查现有的二硫代氨基甲酸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结论。主要内容包括:

  (1)据(EC)No 396/2005条例第12条,EFSA审查了目前在欧洲一级为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活性物质制定的最大残留量(MRLs),二硫代氨基甲酸盐((Dithiocarbamates)包括代森锰(maneb)、代森锰锌(mancozeb)、代森联(metiram)、甲基代森锌(propineb)、福美双(thiram)和福美锌(ziram))的测定,以CS2表示;

  (2)对于动物基质(肉、脂肪、肝脏、牛奶和鸡蛋),有执行拟议残留定义的分析方法,这些方法基于将甲草胺或代森锌转化为CS2并通过GC-MS进行定量,LOQ分别为0.01mg/kg(以CS2表示)和0.03mg/kg。预计在计算出的暂定膳食摄入量中,二硫代氨基甲酸酯(以CS2表示)和ETU(包含代森联、代森锰锌和代森锰的共有代谢物)在动物商品中的含量不会很高。因此,建议在所有动物源性产品中的CS2的最低LOQ值为0.01 mg/kg,ETU的风险评估值建议为LOQ值0.01mg/kg。需要强调的是,这些最高残留限量和风险评估值只是暂定的,因为计算出的膳食负担预计会被低估,执行分析方法的提取效率没有得到证明,牲畜饲养研究也没有得到数据的充分支持。因此,一旦有更多的数据来弥补植物和动物商品中残留量的差距,可能需要重新考虑得出的MRL和风险评估值;

  (3)根据(EC)1272/2008号条例,代谢物ETU被列为生殖毒性类别1B,并且符合人类的ED标准,因此,可能需要风险管理人员进一步考虑。部分修订建议如下:

 

  更多详情参见:https://efsa.onlinelibrary.wiley.com/doi/full/10.2903/j.efsa.2023.7987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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