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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对华针叶木胶合板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3/8/2 8:49:25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3年7月3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2023-133号公告称,应韩国胶合板协会(????????)于2023年5月4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针叶木胶合板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除另行延期外,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涉案企业包括漳州柏桦木业有限公司(Zhangzhou Baifar Wood Industrial Co., Ltd.)、青岛龙宇木业有限公司(Qingdao Longyu Timber Co., Ltd.)、贵港市东海木业有限公司(Guigang Donghai Wood Co., Ltd.)、广西贵港市昌海木业有限公司(Guangxi Guigang City Changhai Lumber Co., Ltd.)、Guangxi Guigang City Shenzhe Lumber Co., Ltd.、贵港市金禾木业有限公司(Guigang Jinhe Wood Co.,Ltd.)及Guigang Gangnan District Jiahe Lumber Co., Ltd.。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除另行延期外,终裁将于6个月内作出。
2015年3月13日,韩国对原产于中国的针叶木胶合板启动反倾销调查。2016年3月11日,韩国开始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4.22%~7.15%的反倾销税。2020年8月20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2020年11月6日,依据韩国企划财政部第814号令,韩国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针叶木胶合板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5.33%~7.15%,措施自2020年3月11日起生效,有效期为3年,涉案产品为厚度大于等于6毫米的针叶木胶合板,涉及韩国税号4412.39.9000、4412.99.6100和4412.99.9100项下的产品。
(编译自:韩国贸易委员会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
https://www.ktc.go.kr/procFileDownload.do?invstg_mast_id=00000771&invstg_seq_no=0006&seq_no=0002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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